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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
2011-12-22 11:34:47 www.hunan.gov.cn 点击数:

李立三

湖南省醴陵县(今醴陵市)人,原名李隆郅,1899年11月18日出生于醴陵县阳三石一个破落地主家庭。先后就读醴陵渌江中学、长沙长郡中学和广益中学。经罗章龙介绍,响应“二十八画生”征友启事,与毛泽东会见。中学毕业后入程潜护国军中当兵。1919年9月赴法国勤工俭学,积极参加留法学生的爱国运动。1921年春,同赵世炎、陈公培、刘伯坚等酝酿建立共产主义同盟,组织劳动学会和勤工俭学学会,成立华工组合书记部,为华工谋福利。同年10月,参与领导留法学生进驻里昂中法大学的斗争,被法国当局遣送回国。12月中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被派回湖南,从事工人运动。1922年1月,在安源创办平民学校和工人补习学校,发展党员,建立中共安源支部,任书记。5月1日,成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当选为主任。9月14日,和刘少奇等发动、领导了著名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罢工胜利后,当选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参与创建汉冶萍公司总工会。1923年3月,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1924年4月,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负责领导上海地区工人运动。创办了工人补习学校,在小沙渡、杨树浦、吴淞等地成立工人俱乐部和工人进德会。1925年2月,和邓中夏等领导了上海日本纱厂工人大罢工。同年5月在抗议日本资本家枪杀工人顾正红的斗争中,任现场总指挥。五卅惨案发生后,被公推为上海市总工会委员长,参与领导了五卅反帝爱国运动,并一直坚持在斗争的第一线。10月,与蔡和森等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和赤色职工国际会议。

1926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任总工会组织部长。同年9月北伐军占领武汉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汉办事处主任,代理全国总工会领导武汉政府时期的工人运动。1927年1月成功地领导了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任中央工人部长。6月,在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7月12日,中央政治局改组,是5名常委之一。

大革命失败后,与谭平山、邓中夏向中共中央提出发动南昌起义的建议。南昌起义中,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同年12月,广州起义失败后,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赴香港重建广东省委,恢复党的工作,曾提出在广大农村实行武装割据,然后夺取广州的战略思想。1928年6月,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当选为中央委员,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候补常委,任中央农委书记。1930年6月至9月,在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期间,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被称为“立三路线”。在1930年6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了由他起草的《目前政治任务的决议》(即《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制定了组织全国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冒险主义计划,使革命事业遭到重大损失。9月24日,瞿秋白、周恩来根据共产国际指示,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纠正“立三路线”的错误,结束了他在党中央的领导。他很快认识并检查了错误。1930年12月去苏联向共产国际汇报交代错误,羁旅莫斯科15年,受王明的陷害和苏联肃反扩大化错误的影响,曾坐牢一年多,甚至被共产国际停止党籍。他多次申请回国参加抗日战争,均遭苏联内务部拒绝。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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