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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汉
2011-12-22 12:08:54 www.hunan.gov.cn 点击数:

李维汉

又名和笙,化名罗迈,湖南省长沙县人,1896年6月2日出生于一个贫苦知识分子家庭。1916年入湖南第一师范第二部学习,次年夏毕业后任初级部主任。1918年4月,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开始接受并信仰马克思主义。1922年,与周恩来、赵世炎等组织旅欧少年中国共产党。不久回国,于年底由毛泽东、蔡和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春,接替调中央工作的毛泽东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其任职4年中,湖南的工人、农民和学生运动迅猛发展,成为全国大革命运动最活跃的地区。他是中共第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改组为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他是常委会5个成员之一。他和瞿秋白主持召开了著名的八七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结束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在中央的统治,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并把发动农民秋收起义作为党的重要任务。会议选出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他当选为委员。8月9日,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他和瞿秋白、苏兆征为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中央巡视员、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书记。1931年赴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后赴江西苏区,历任中央组织部干事、部长。红军长征时,任军委二纵队司令员兼政委、总政地方工作部部长。他坚决拥护遵义会议决议和毛泽东在中央的领导,积极参加反对张国焘反党活动的斗争。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陕甘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北公学校长兼党团书记、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等职。在任中央西北工委秘书长期间,先后起草了《回民族问题提纲》、《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并经中央讨论批准,开中国共产党系统地研究少数民族问题之先河。在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期间,在组织发展生产,开展文化、教育、卫生和少数民族工作,建设三三制政权,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央决定,参加政协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广泛接触各方面的著名人士,协助周恩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回延安后,先后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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